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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热水中心小学的副校长贪污建桥款

李昌茂 问政单位:汝城 2013-06-08 10:52:54
我向上级领导反映一件贪污的事,在汝城县热水镇长塘村小关洞组住的谢吉林是热水中心小学的副校长,他在家门口建桥,以小组名誉向上级申请拨款11万多元,加上我们几户人还凑了4万多元,帐目和钱全部由他一个人管,实际建桥只用了4.28万元,其余的全部是他贪污了。还有就是他全家人的户口都迁走了,但所分的田岭到现在都不肯退出来。这事我已写信向上面进行了反映,听说谢已知道这事就要他在郴州工作的一亲戚疏通关系来保他,返回到了县里处理,结果是只要他把所贪污的钱退了就没事了(到底是否退了也不知),在党纪、政纪方面没作任何处分。如果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已犯贪污罪都不受到法律制裁,那类似的现象不就会越来越多吗?这不是助长了腐败之风吗!象这种思想品质的人也佩当人民教师和学校领导吗!如果这事不对贪污者作出严肃处分,我们不服,还会不停的向上一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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