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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晋宁路电信局的霸王条款,贵手机坏了只能修

渴望正义1888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3-03-13 00:00:00

本人于2012年12月26日在资兴市晋宁路电信营业厅花5288元购置电信版iphone5一台,于2013年1月12日出现手机故障(无法收发彩信),14日到电信局找到柜台营业员处理此问题。在更换数张电话卡无效后,要求本人将手机交由他们寄回厂家检测维修,当时作为消费者的我,自然不同意在手机使用不到一个月的情况下返厂修理,毕竟价格不菲。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找到该局谢基金副局长,该领导承诺在返厂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予以更换,最后在求助无望的情况下,本人将手机交由营业员返厂检修,检修回来再次不到一个月,于2月14日,手机再次出现故障,找到柜台营业员,得到的答复是:其它便宜手机,我可以给你更换新机,这个手机只能返厂修理。

随后本人再次电话求助谢基金副局长,此次得到的答复却是,柜台不属于电信局,属于承包出去,个人经营。

到今天为此,无人处理此情况。

我想问问广大消费者,便宜手机都可以进行更换,花了不菲价格的手机却只能维修?这个事情如何让消费者接受????请求电信局领导回答此荒唐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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