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摩托你还能被盗摩托你还能回来么,是否因为人微言轻!
正月初八夜里,狡猾的小偷骗了二楼,说是四楼的朋友,请他开下大门,(大门平常反锁的)然后盗走了摩托车,(摩托车锁了大锁和龙头锁)早晨我发现后随即报了警,估计是对此楼熟悉的人作案,随后又提供了小偷的电话,和门口的监控视频!
满以为有这么多线索和证据,摩托车可以找会,可是到了今天,正月25了,多次询问案情进展,城关派出所都说等通知,还说不是每个案子都能破的。我又问,可有立案,回说,受案了。我怀疑他们根本就没有调查过,或者说没有认真过。
现在我想问各相关领导,受案是何意?是受理的意思吗?还是只是备案?那立案是要丢失的财物达到多少才能立案呢?还是因为人微言轻呢?我很困惑!这样是否就是无作为,不作为呢?望领导们能给百姓解决点事,我将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