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于2001年11月在县新大桥南端清溪村的荒地上购置了宅基地,2002年元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手续并贷款交清了各项费用,在县国土局技术员的实地勘测规划下动土动工。2002年7月县规划局以不符合县城整体开发建设为由强行下达停工通知书,承诺异地安置, 而当时多数户己投资超过10万余元。
建房停工以来,我们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过, 先后有多名县主要领导(向罗生、李亚林、江军、雷树平等)作出过重要批示;我们也依法向省、市有关部门及有关媒体反映和呼吁过,2007年省、市信访局下达了督办落实的信函,2009年3月省媒体崇记者来安仁调查后在市政府网站上专题报道过。2009年县国土局、规划局的领导告诉我们,已在东边清溪村下屋组征地并拿出了具体安置规划方案。2010年元月18日规划局要求我们按照安置规划方案补交了建筑物测量放线费、规划设计费和建房押金等费用(规划局已收费但未将票据给我们)。但到目前为止,有关责任单位既没有召集安置户协商解决补偿、安置等遗留问题,也没有明确安置户的具体安置地址,而是互相推诿,异地安置成了一句敷衍的空话。相反,有几户不按政府异地安置的统一规划要求, 擅自在安置地址上建房却未得到制止和处理(规划2缝却私自强建3缝、未补交任何费用且目前已建好了第一层无人制止,当地有几户村民无批准手续春节前擅自挖基动土无人过问),而我们严格按照政府的要求却未能得到安置落实,这种严重的不作为实在令人费解和不可容忍。
2002年停工至现在10多年时间里,在政府没有拿出具体的补偿方案之前我们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的工作,接受规划局异地安置意见和补交一切手续费用,但有关部门如此不作为真的让我们很失望,也无法承受拖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是在逼我们走上绝路!特此如实反映,恳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救民于水火,从严查处违规建房户,从速落实异地安置方案。深表感谢!
呼吁人:余三徕等安置户
联系电话:13873516133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