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桂阳县一名普通菜农,1994年8月我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民间生意纠纷诉状,同时交了一千元诉讼费给史久敏庭长。当时我与被告谢贵武的另一个案件也在史久敏庭长手上办理,史久敏庭长与被告关系较好,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不审理我提交的案件。我一直催促案件至今将近二十年仍然无果!!!
该事件的直接管理层为桂阳县人民法院监察局,但该局领导为史久敏庭长的亲哥哥史久何,一直劝我放弃,不要上告。
我向桂阳县人民法院、县政法委、县人大法制办以及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他们都把事情推到当年的史久敏庭长(现任法院执行局局长)身上,说史久敏是在职人员,又被评过优秀法官,不好管理此事!史久敏仍以各种理由劝我放弃,并要求我私了此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分为什么不能秉公执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