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9年至2010年在宜章邮政局做合同工,2006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对我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之后帮我交了养老保险金,在劳务派遣之前(1999年至2005年)7年的养老金没有帮我交过一分钱养老保险金,在我2010年辞去工作时发现没有帮我交1999年至2005年的保险金,同年7月我上诉法院,只判了我存在劳动关系,我去劳动局要求邮政局帮我补交,可是劳动局说法院没有判决补多少钱,他们也管不了,又说过了两年的监察期了,我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可是法院说是劳动局的事。,但是法律规定要在我知道没有买保险金之日起算起,可是我知道没有买保险金的时候是2010年了。各们领导你们也会老,你们的子女也会老,我相信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希望各位领导发发善心,让我老有所养。人生有几个七年,如果七年的养保险金没有了。那是让人没有活路了。
2010年5月11日郴州宜章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判决是;驳回我的所有请求
2010年7月22日郴州宜章县法院的判决是;确认我从1999年元月至2005年12月与宜章邮政局存在劳动关系(注:宜章邮政是否为原告在此期间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费需经由相关部门确认,如确认之后属于应办理而未办理的,则可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实现权益)这是法院判决书的原话
2011年11月22日我写材料到宜章县政府县长欧阳峰只给我一个请有关部门处理就没有消息了。
2011年11月25日我上访到郴州信访办,又给我打回原来上访的地方,又没有消息了。一拖就是三年,难到现在中共党的官员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
我所写的都是真实的,如果有半句假话,我愿意负法律责任。我的的地址是湖南省郴州宜章县民主西路聚福山庄1栋5单元310,叫罗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