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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嘉禾县水务局所属水库退休职工的信

嘉禾古zfl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3-01-08 00:00:00
 

再次强烈要求享受并补发有统一规定的津补贴费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嘉禾县水务局所属油榨滩水轮泵站、盘江水库、泮头水库. 千家洞水库, 观音山水库的退休职工:联名于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呈文县委书记, 又于二0一二年五月初给市委市府寄信. 还于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七月二十二日. 九月七日三次通过省长信箱给省长写信:强烈请求享受并补发:(1)2007年1月执行的津补贴300元/人/月;(2)2008年5月执行的津补贴300元/人/月;(3)2009年10月执行的津补贴100元/人/月;(4)2010年10月执行的津补贴200元/人/月;(5)2011年7月执行的津补贴137元/人/月;5项合计共1037元/人/月津补贴,今后我们退休人员的津补贴应由县财政负担,由县社保站统一足额发放。因为我们是准公益性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我们有充分的诉求理由:

一、有国家政策文件的支持: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45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4}8号文件:明确规范财政支付范围:“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 保留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制度。”

2、2011年、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湘办发(2009)1号文件曾明确:“离退休费实行基本养老统筹的要将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4、嘉禾县人大常委会[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管水管和农林场所工作的建议函”指出:“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适当增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妥善解决干部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其所的问题。”

二、有本县财政支付范围内同级同性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统一规定津补贴的范例:

1、本县卫生系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公路局、农业局的农技推广站、畜牧局、农机局等下属单位退休人员,都享受了有统一规定的生活津补贴,而我们水务局下属库站退休人员却不能享受,在同一县多举措应如何解释呢?难道退休前我们与他们的工作不是为同一个社会体系服务的吗?

2、在本系统中,泮头水库三个干部退休后,因多年上访从2011年1月开始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全部津补贴,油榨滩泵站退休干部雷跃从2012年7月1日起享受100%的津补贴,原欠发的由县财政一次性补贴四万元现金,在同一个核算单位,干部与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差别如此之大又作何解释呢?在干群同样享受普遍的生话补贴外,给老干部增发生活补贴无可厚非,但事实并非如此。

3、水务局本部事业单位及股室的工人身份退休人员,不但可以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补贴,同时还与在职人员享受一样的防寒防暑、水电交通补贴费。同一条战线,基层单位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的,上层单位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合情乎?合理乎?公平乎? 

我们长期申诉,没有人同情我们的不平等待遇, 没有人可怜我们的生活艰辛. 个别官员还在那里叫喊:“你们不是纯拨款的事业单位,不能亨受统一规定的生活津补贴。你们又不是企业单位,也不能亨受每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待遇。等以后的文件支持吧”。 殊不知中央的政策早就下发十年了。只是地方政府不去执行而巳。

自2006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以来,在职人员每2年提升一个工资档次。2007年以来,在职与退休人员统一发放了1042元-1037元/月/人生活津补贴。2005年以来国家为企业退休人员连续3年微调退休金。2008年又连续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发10%的退休金,人社部发【2010】106号文件,人社部发[2012]5号文件又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退休养老金,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法和标准同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亦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支持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绝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湘政办[2004]8号文件指出:“各地要做好转制前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工作。”湘水办[2006]1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千方百计落实转制人员的社保政策(养老保养,医保等),维护好职工的切身利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按照中央[2002]45号水利工程菅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我们水利一线退休的老人,不管政府把我们划在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我们都应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坏, 退休人员的经费都应由县财政负坦. 随着社会生活的提高, 我们应该享受应得的增资收入. 划属事业单位就应该补发历年拖欠的有统一规定的生活津补贴。划属企业单位退休, 也应该补发自2006年以来每年为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我们请求政府召集水务、农办、编办、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文件的落实。按水务局的请求:“由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解决基层水管单位退休人员的津补贴问题。确保基层水管单位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我县‘三农’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我们这些水利行业的退休老人并不是二娘养的,再也不能两边无靠了,让我们在迟暮之年也能沐浴到改革开放后的雨露阳光。

嘉禾县水利局下属四库一站全体退休人员呈上

2013年0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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