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卫生部门在201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考试中递补录取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是根据郴人社发【2011】10号件中的第五章《关于考试结果利用》的规定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的。原则是根据原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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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