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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资兴市煤炭税费征税办不处理工伤事故且态度恶劣

发的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11-20 00:00:00

各位尊敬的领导:

我是蔡晓明,资兴市煤炭税费征税办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征收办工作已8年,现劳动合同签至2016年12月31日。我现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向上级领导反映一个情况,以求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2012年10月1日,我和其他4位同事奉命在三都矸石电厂验票站上班,下午5:30时,王小东驾驶湘LO-F0333号农用载煤货车闯入验票站房子,当时我正在房内做报表,被撞倒房子的砖块所埋,后由同事从砖块中扒出来,由120救护车送往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1、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2、胸、腹挤压伤;3、脑震荡。住院22天,在住院的第9天,肇事者和车主还带人到医院闹事,要求我出院,不然将我和主治医生一起搞死,征收办也反复催促我出院,不得已,我只好于10月22日出院,时至今日我仍在家自费治疗。由于征收办至今一个多月来未报帐一分钱,我一家三口的基本生活费都是借钱度日。

该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王小东负全部责任,我没有责任。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因工作而受伤,属于工伤,且在此事故中,本人没有任何过错。

在用人单位对医院反复催促下出院后,2012年11月15日上午,我妻子李冬梅拿医院发票及诊断书找征收办主任刘耀武处理此事时,刘耀武知道我妻子身份时,二话不说,将所有发票、诊断证一把从桌子上扫到地上,气势汹汹,说谁让你老公去看病,去吃药,我征收办不会出一分钱,我还要开除你老公,是人才也要开除。我妻子不认识刘耀武,并且情况还未说完,也没有争吵,刘耀武对工伤员工毫无关怀之意,更无解决问题的诚意。反而如此恶劣态度,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员工,即使对反映情况的公民也不应如此恶劣的态度。在后来我妻子就此情况告诉他,要向上级领导反映时,他冷笑道:就凭你也想告我。

在如今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大整顿的情况下,还有如此行径恶劣的官吏,难道是各级党委、政府所容忍的吗?

刘耀武如此对待该事故的处理,据了解,事出有因:刘耀武与肇事者父亲曾经同事好几年,又是世交,市交警大队前去处理该事故时,他就要求交警不要介入处理,让我和肇事者去私了,导致交警延时处理。当时未扣车,刘耀武又到医院要求院方终止治疗,病人必须出院。刘耀武说:征收办不支付医药费,若要想支付医药费就要开除我。我与刘耀武无任何宿怨和纠绪,刘耀武无视党纪国法,工作简单粗暴,不作为,欲置我于死地,他要干什么?

为此,特将情况反映,请有关领导关心,关注我这个平民百姓,主持公道、正义,督促其端正态度、妥善处理,依法解决我的合理、合法要求。

申诉人:蔡晓明

20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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