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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公路局阻止施工却无合理说法

曹凯鹏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06-08 00:00:00

汝城县公路管理局推卸责任,隐瞒事实,用单位8位无辜职工顶替黑社会人员犯罪事实,私自删掉当晚犯罪视频,从而减轻自己的罪孽。是种欺下瞒上的行为。

朱占奇,汝城县公路局代理局长, 郴州市人大代表,从一个养路工人,短短几年时间摇身一变,代理局长,在任了6、7年,此人做出这样违法违纪的行为,还能在继续当人大代表吗?作为一个人民的公仆,如此素质,藐视法律的存在,是代表了现在社会最底层的丑恶现象。

我家有一套危房约36、16平方,详情有之前的土地证及相关界限。与县公路局老家属院相隔。

因住房紧张,在原有的地基上、危房改造,3月25日搭好模板顶梁柱和扎好钢筋,准备次日铺一层顶,然而公路局在26日上午的时候,未通过我家人的同意,连告知都未收到的情况下,指使本局的职工,擅自损坏我已搭好的钢筋及支撑架。然后我家人认为(问)其行为是什么原因?从而产生轻度纠纷。因为我家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以坚持倒水泥灌浆平顶。

于是在4月2号,我家准备自行重新搭好模板顶梁柱,倒一层顶,当日正值清明节国定假期,他们领导临时开会纠集单位10多余人,准备强行阻止我家施工。他们职工还出口狂言道:“领导叫我们拆就是断手断脚我都要拆。”此时公路局领导还请来:朝阳社区、城关镇、规划局、城关派出所及武警中队到我房施工现场。也没有作何阻止及作相关说明。因我建房不属于违规现象故以上几个部门离开现场。均未有任何阻止我家施工。然而公路局领导在当天晚上10点钟左右,指使其本局工作人员5—6人用粗暴手段损坏我已倒顶的支撑架。因我家人及时制止,他们未能得逞。又在4月3日凌晨3点半左右,纠集社会18.9岁黑帮人员8—9人嚣张的从单位大门进入,动用粗暴手段肆意破坏我已倒顶的顶梁柱。此时我和朋友正在施工现场睡觉,这突然防不胜防出现这种现象,给我们的人身及精神造成严重的威胁,当时我们第一时间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我们的报警电话也及时赶到现场立案侦查。

此事件造成我家南边“照面梁”下沉5公分,无法加层。事情发生后,我家人多次到公路局找相关领导给予一个合理、公正的说法。然而其领导避而不见,一直在寻找相关单位来回驳我们的诉求,并未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及说法。

以上公路局的行为,足以证明公路局的行为是严重违法违纪,作为普通百姓,在自家的危房排除安全隐患,改造。即使与公路局相隔有涉及纠纷,其单位领导也应该耐心的调解,假如我们的确有违占土地,也应请相关单位出面调解。合理、公正、解决。为何公路局通过黑社会人员来威胁和恶意来破坏我合法的私有财产,这种做法是否是违法行为?我们身为普通公民的私有财产,难道就遭到如此恶意手段来肆意破坏,而且还是一个国家事业单位所纠集的黑帮人员所为,这还有党纪国法吗?

在构建民主、法制、和谐社会的今天,还能允许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吗?所以我家人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调查、解决。并要求公路局给我一个公正,公开的合理说法并给我家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而我们也会等待相关领导予以重视给我们讨回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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