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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强制被执行人郴州金鑫房地产公司退赔被害人血汗钱

杨先生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04-20 00:00:00
  强制执行申请

被执行人郴州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宗玲
申请人:郴州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100多个被害人
申请事项:强制被执行人退赔被害人本金及其利息3400余万元
被执行人郴州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一案;于2010年11月16日由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 (2010)郴北刑初第77号刑事判决,因原审被告人邝献民不服判决上诉至郴州市伋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于2011年7月29日作出了(2011)郴刑二终字第4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书第一条:“维持瑚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10)郴北刑初第77号判决第一、三项,即被告单位郴州市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罚釒限本判决生后三日内缴纳完毕);继追缴非法吸收的存款本金分返还给被害人;和……… ”; 该判决书下达已有半年之久,涉案犯罪人员邝献民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于2011年10月份刑期已满释放。但至为止,本案所有被害人的资金分文没有得到退赔,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被执行人退赔被害人的本金和利息,并提请求意见如下:
1、依法强制被执行人退赔所有被害人的全部本金,并按照我国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欠赔偿利息埙失或政府法院裁定公平给于利息损失。地正处郴州火车站早日处理好有利于郴州市容市貌,提升郴州形象。提高城市品位,还有外贸局同心公司60多户家庭十年来无房居住。也有利于和谐稳定避免不安定因素的激增,请求老百姓的父母官为我们讨回我们的血汗钱和部份损失。
2、如被执行人不负责任有意拖着不办,应依法追缴被执行人利用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资金所建设的“外贸大楼” 综合工程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款用于退赔被害人的本金及利息。还应继续追缴邝献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建房剩余现金返还给受害者。
上述请求意见,恳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法院:北湖区政府:北湖区法院:各级领导给于支持。



申请人:郴州市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所有被害人(签名附后)
201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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