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书
本人于2012年3月28日15:20时许在本市桂阳县向阳路办事,将车子(东风小康湘L.34293)停在老技术监督局正对面路边,当时临近处已经停靠了两辆车,分别为宝马(临时牌号湘L.56120)、BYD(湘L.3TL88)。15:40时办事出来,发现车子挡风玻璃前已放置了交警罚单一张,才明白这条路段是不能乱停车。正准备去交警队交罚款处理此事时,却发现先停靠的上述两台车并未开具罚款单。随即播打了4498108桂阳交警大队投诉电话(时间为15.57)投诉此执法不公行为,16:04分当事人张亚明回电答复谎称没看到停放的另两台车,而且还说每天执法那么多,不可能向所有的对象解释那么多,说话语气极其武断,态度极不耐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即对现场情形进行了拍照,并向桂阳交警队侯副大队长、县纪委、县作风办进行了投诉,望相关部门能对张亚明的执法不公作为及工作态度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还市民一个干净的社会环境。
附:现场照片。
投诉人:黄琨
2012年3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