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
我们是永兴县新中医院家属区住户。永兴县新中医院家属区共有4栋48户住户,都是2002——2003年底相继建成。但是其中靠近左边(南面)的2栋24户房屋的房产证、国土证等等,中医院办公室、后勤股多次组织集体办理,收了几次办证款又退回了几次。后来,听说有2户个人与县里面办房屋产权证的有关部门“关系”很好,单独办理好了房产证、国土证。可是,我们这些普通职工、一般群众没有“关系”怎么办呢?
几个疑问:1、既然办不了,为什么有“关系”的又办了?既然有“关系”的人办了,想必如果在原则上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 下还是可以办的,可是既然能够办,为什么一般人又办不了?
2、按照现行政策办不了,可能是当初县中医院建房时候缺少什么手续,但是作为购房住户职工,显然是“受害者”,单位多次组织办理,为什么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像对待“有关系的人”一样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等办法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