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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请求解决郴州晓园房地产公司违约涨价

薛宏芳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02-10 00:00:00
  

关于请求解决郴州晓园房地产公司违约涨价的报告

 

郴州市政府、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领导:

为维护郴州桥氮化工有限公司和原郴州市建筑学校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好与郴州晓园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关系,防止矛盾继续恶化,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本着依法依规,尊重事实的原则,请求郴州市政府介入并主持公道。

2009年3月,郴州桥氮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工会购房委员会与郴州晓园房地产公司签订意向书,组织员工以团购形式向郴州晓园房地产公司800套“雅景新村”小区住房,购房者交纳2万元定金,确定购房均价为1200元/平方米。2011年1月3日,晓园房地产公司以成本上涨为由,要求调高购房均价为1500元/平方米,还郑重承诺:“请放心,绝对不会再涨价” 。并签定购房合同,明确所购住房楼层、面积、栋号、房号等具体内容。按合同约定房子在2011年7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要求每一购房者向晓园房地产公司交纳了2-3万元第二次购房款。2011年9月5日,开发商发函因物价上涨再次要求涨价为1930元/平方米,并要求继续交纳房款。连续两次的违约涨价,现在已是民愤极大,群情汹汹,人人喊打,经谈判多次,开发商仍恶意违约,随时可能出现打砸械斗事件,目前几百户业主拒绝了开发商涨价的无理要求。

鉴于以上这些事实,我们广大职工业主恳求郴州市政府关注民生,主持公道,维护广大购房户合法权益。

1、请求政府依法责令郴州晓园房地产公司按照购房合同和协议交房。

2、请求政府依法责令郴州晓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停止价格上涨的通知。

郴州市雅景新村全体业主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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