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桂东县一名普通女职工,单位为我购买了生育保险(已经有很多年了),我今年剖宫生了第一胎小孩,到桂东医保中心报销相关费用,被告知桂东县只能报医疗费1800,生育津贴桂东县医保中心不管,不关医保中心的事,也从来没有过生育津贴。
我自己询问了相关人士,也在网上查看了资料,国家规定,只要买了生育保险的女性,按规定可以享受报销医疗费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而且这个生育津贴已经纳入了生育保险基金。在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上可以下载到这个文件。而且我有朋友是郴州派遣在桂东上班,单位在郴州买的生育保险,他们却可以报到生育津贴。
我现在想请问下,桂东是不是没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归单位发给职工还是医保从生育基金里补发给参保的人员?
按市文件解释是医保中心的事,为什么桂东没生育津贴发放,我想要回我的生育津贴是找单位还是找桂东医保中心解决,想请相关部门给一个合理解释。难道市区和县城政策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吗?
谢谢!
关于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问题的回复
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诊疗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生育津贴: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桂东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04年桂东县人民政府令第1号)文件第三章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计划内生育和终止妊娠,其在产假时间内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桂东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