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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中天燃气公司霸蛮在业主家打孔安装天然气管道压力流量调压装置

江南玉玲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09-09 00:00:00
我是永兴县县城的居民、下岗职工、是你基层的子民,去年在我娘家姊妹全额筹资的帮助下,以我个人的名义购置装修了一套新房,合法拥有《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等相关的法定证书。

今年8月份,永兴中天燃气公司在事先没有征求业主(直接利害关系人)是否同意安装的意见,也没有任何协商沟通的情况下,擅自侵权,先后用电锤在我家两间卧室正床头位置的墙体上打孔,分别安装两台天然气管道压力流量调压装置,施工过程中,将我8个月大的婴幼儿惊吓得连续一个多星期哭闹不安、寝食难遂,严重影响了他的健康成长!

这两台天然气管道压力流量调压装置是整个小区所有用气楼栋的总调压装置,我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向资深专家咨询了解,该装置具有相当大的安全隐患,很难排除燃气泄漏、起火爆炸的可能性,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技术施工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6.6调压站与调压装置的相关要求。

事后,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才来找到我和我老公,并说以优惠报装为条件要我们答应其安装,打电话邀我们吃饭、送红包给我老公,都被我老公当场就拒绝了。我对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行为很反感,坚决持反对意见,表示不同意安装,强烈要求其另外选择安装位置。并且还在安装位置的墙上粘贴了《友好提示》等和谐、安全标语。

这种状况下,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竟然一边采取捏造事实以“敲诈勒索”之名诬陷、诽谤我老公,专门写报告到我老公工作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城管局等职能部门要求严厉查办的卑劣手段,要挟欲达其目的;一边趁我和我老公不在家时,不顾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强烈劝阻,再一次强行在我家卧室正床头位置的墙体上安装调压装置(而且调压装置的旁边就有一扇窗户),再度惊恐了在卧室睡觉的婴幼儿(哭闹不止),小区居民电话通知我回到家里,见到当时的状况,永兴中天燃气公司实在欺人太甚!使我无法控制情绪,随手拿起菜刀就在调压装置箱体的外壳上砍了几刀(我是受刺激而产生的过激行为,并非有意而为,后来被我老公强行制止了)。

其实我老公从头至尾都是在劝我,要求我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政府部门居然在没有经过调查清楚的情况下,竟然要求我老公所在的单位拿出行政处理我老公的意见方案。并且组织县政府办、纪委、城管局、安监局、质监局的有关领导及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几个管理人员召开了“协调会”。这也叫“协调会”?对方当事人都通知参会了,唯独不通知我们参会。这是我私人购买、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而不是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房产,也不是我老公单位的集体宿舍,更不是当地政府给我家的安置房,凭什么让企业想侵权占用就占用?而且还说这是政府研究决定的事情,如果再发生阻止在我家墙体上施工安装调压装置的事,必将采取“政府行为”,直接抓人拘留。

永兴中天燃气公司的实质是进行商业性质的有偿经营性活动行为。擅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损民、扰民!将自己的幸福快乐(经商营利活动)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难道我和我的家人就应该天天在天然气管道压力流量调压装置运作下发出的噪声中夜不能眠地度日?就应该在安全事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无休止的生命安全担忧中过日子?还是我的房屋价值、现在和将来的生活质量本来就应该受到严重的影响呢?与其这样折磨老百姓、还不如像秦王朝那样以“莫须有”的罪名干脆将我全家置于死地!换位思考,要是你们处于我的立场又会怎么想呢?在公正与正义面前,大家是否应该用良知来检讨社会呢?

中国是法治、文明社会主义国情的国家,在和谐发展的社会,经济发展以关注民计民生为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谐稳定以人为本,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人民赋予国家行政权力机关的神圣使命。

请衣食父母官为老百姓主持公道!说说大实话!如若不然,本人将不惜一切努力,合情、合理、合法、有理、有利、有节地邀请央视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进行反映,请求社会舆论监督权利的力量来讨还正义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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