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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王文兵因永兴人民医院治疗过失纠纷一案

王文兵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1-09-06 00:00:00

尊敬的郴州市政府,市长,各级领导你们好!
    村民王文兵因车祸导致左脚骨折而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在县人民医院两次骨接手术(第二次手术从下接上,而上节骨折不知如何连接,于是骨外科主任曹永东自做主长把骨头剪断三公分多。未经过患者家属同意,而下节为了手术缝合,用刀将脚划开才缝合因划开伤口较大难以愈合医生要求治皮)第二次手术医院医生许下承诺,我门准备请长沙教授张湘生为你儿子动手术不动刀半个月可以走路,仞上外支架私下收取患者一万元外支架未有许可证,回院复查,X线显示王文兵左股骨错位。明显感染,患者在县人民医院两次骨接手术费用十几万没治好,而且还扩大了伤情。于是患者来到县卫生局,法制办,道明原委,请求出面取理,多次遭到拒绝县卫生局法制办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家属及辩护律师来到县人民法院立案立案厅负责人刘明孝拒绝,并大声说:医院院长曹社国和我是亲戚,大发脾气骂律师。患者于2010年7月17日因此事来到市政府信访局放映反应情况,经市信访局书信一封,要求永兴县政府取理此事。县各级政府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县人民医院还多次请来外面社会人员,对患者家属,指手划
脚,进行威胁。村民王文兵多次向县各级政府,反应情况并多次拒绝,县各级政府官官相互,滥用职权,维护县人民医院名誉,包庇县人民医院医生无医德行为,请求市政府为民做主!解决王闻兵治疗费用。投诉人王文兵 投诉时间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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