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坪石乡人,在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生小孩顺产共花了2100元,为什么只报了850元.
合作医疗不能按比例报销的吗?为什么是固定的顺产850元,而不管到底花了多少钱.
您所反映的事情,我办已悉知,按照《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资政办发〔2009〕13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4月1日起,资兴市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基本原则是在限价的基础上包干补助,资兴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补助标准: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顺产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300元。在市级助产机构住院分娩,顺产每例由中央和省财政补助300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550元。资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属于市级助产机构,因此您爱人在该院分娩得到的补助共850元。再次感谢您对合作医疗工作的关心。
资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