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房产管理局
你所反映的事,我局已悉知,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联合下发的(湘价服[2009]59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划〉的通知》和资兴市物价局、资兴市住建局、资兴市房产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划〉的通知》(资价发[2011]17号)文件规定“2009年7月1日以后签定售房合同的商品房一律不得在购房合同之外另行收取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但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签订售房合同的商品房可按合同约定执行”。不知你在龙泉头小区买房的具体时间,如在2009年7月1日以后,可携带好相关收据或交费发票(凭证)要求开发商退款,拒不退款的话可向市物价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