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我与家人导航自家前往湖南省郴州莽山(东门)五指峰景区,导航前往郴州莽山五指峰(东门)景区,途经莽山太空隧道、Y765乡道驶入湘粤界牌后,景区在乡道设置车牌核验卡口。按导航继续向前行驶约1公里即可直达索道站,但多名景区保安直接拦在车头强行截停车辆,沟通路线问题时态度恶劣、拒不沟通,强制要求车辆驶入路边指定车位,并要求前往游客中心购票。
景区门票280元,强制捆绑10元接驳车费,游客无法自驾直达索道停车场;现场可见索道停车场大量车位被锥桶封闭,仅允许接驳车通行。游览结束驶出卡口时,景区另行收取10元停车费。
我认为景区多项行为涉嫌违规违法:第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任何单人和个人无权在公路上设卡,拦截,收费,罚款,车辆。第二,公路法对乡道的定义是为三至四级公路,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中明确写到了乡道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在查询相关省里资料后,我发现Y765乡道的养护建设单位一直为政府相关部门,并不是莽山(东门)景区运营公司及其实际运营主体,企业仅被授予参与交通疏导的权利,所以景区无权对乡道主路面进行设卡收费;第三,莽山(东门)景区公司对当地景区建设停车场,收费范围仅在招标划定土地红线之内,乡道与修建停车场土地的管辖部门不同,更加辅佐了其违法设卡收取费用问题,所有对国家公路进行收费等情况必须有省级人民政府出示文件才可以收取,莽上面东门景区此等行为是否有合法依据。第四,门票与接驳车强行绑定,侵犯了游客的自愿消费权,莽山东门运营公司这一套"组合拳"严重侵犯了游客正常行驶公路自驾的权利。
现提出五点诉求:一、退还10元停车费;二、有关部门督促和监督莽山东门景区停止该类违法行为;三、景区应对态度恶劣的安保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规范工作人员沟通服务方式;四、取消接驳车强制捆绑销售模式,由游客自愿选购接驳服务;五、对属于乡道部分进行开放,拆除莽山东门对乡道主路进行设卡的卡口,游客自愿选择是否停在景区自身建设的停车场内。
网友您好:
收到您在民情直通车反映的关于湖南郴州(东门)五指峰景区存在违法收取费用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现场踏勘、核实道路管护移交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县道X153线尽头为溶家洞林场老办公楼(索道站前方),除游客入园外,日常护林工作人员亦可进出。索道下站配套的停车场为景区购置建设的内部停车场,场地较小,仅供景区和林场工作车辆、应急车辆及特殊预约车辆停放。其中部分车位为接驳车停靠区,以便内部接驳车辆转弯掉头等运营需要,旨在减少拥堵,非对外营业停车区域。从内部停车区到游客中心路段为临崖窄路段,无应急避险车道,根据创建5A景区的需要和五指峰日常运营及管理的实际情况,2025年7月,X153线从莽山五指峰景区游客中心至索道下站停车场段已移交给五指峰景区自行负责管护、维修、安全管理,路权移交相关流程正在办理中。
一、关于退还10元停车费的诉求
(一)区分公共乡道与经营性停车场。 道路通行本身不收取任何费用,停车费仅针对停放在游客中心配套经营性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取,二者无关联,不存在“景区对乡道主路面进行设卡收费”的情况。
(二)停车费属正常经营性收费。 游客中心大型停车场为景区租赁建设的经营性停车场地,配套有保洁、安保、排水护坡等设施建设,经物价部门批准10元/次的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在莽山旅游区五指峰景区停车场入口、购票大厅等多处进行了价格公示。为方便游客,景区在周边租赁土地建设了免费停车坪,游客可以自由选择停放在免费停车坪内。
二、关于有关部门督促和监督莽山东门景区停止该类违法行为及对属于乡道部分进行开放,拆除莽山东门对乡道主路进行设卡的卡口,游客自愿选择是否停在景区自身建设的停车场内的诉求。
经核实,该车辆管控卡口设置于景区自建停车场入口前端,未占用、封堵公共乡道主体路面,设置具备客观必要性与管理合规性,具体依据如下:一是道路先天通行条件薄弱,严控占道停车消除安全隐患。该道路原为通往林场工区道路,整体路面狭窄,卡口向内两侧全部为景区租赁自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沿途无公共临时停车区域。若完全开放社会车辆自由驶入,极易出现车辆沿途随意占道停放、乱停乱放问题,不仅直接造成道路拥堵、会车困难,还易引发车辆剐蹭、碰撞等交通安全事故。对进山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通道畅通也存在不利影响。为保障道路通行秩序与安全,实施入口流量管控具备现实需要。二是道路管护主体已依法移交,履行属地管养职责需规范车辆通行。根据管护权责移交文件,自2025年7月起,X153线从莽山五指峰景区游客中心至索道下站停车场段已移交给五指峰景区自行承养。该路段除日常除游客进出外,森林防火巡查、资源管护、林区施工等作业车辆需常态化进出。通过卡口对进出车辆分类核验、分区放行,一方面保障林场车辆无障碍通行,落实林区管护责任;另一方面精准管控旅游车流,减轻道路日常养护成本与运维压力,复核道路移交后的管理约定。
三、关于景区应对态度恶劣的安保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规范工作人员沟通服务方式的诉求
对于景区安保人员的恶劣态度,我局已督促景区运营管理单位进行整改:一是对当事安保人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深刻反省,并对其予以处罚;二是在全景区范围内开展服务规范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三是进一步优化卡口查验流程,做到文明执勤、规范服务。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四、关于取消接驳车强制捆绑销售、由游客自愿选购的诉求
(一)换乘为安全便民措施,不存在强制捆绑。 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至索道站沿途道路全长2公里,属临崖窄路段,无应急避险车道,旅游旺季时曾多次发生私家车会车刮擦、堵车滞留等情况。为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及通行效率,景区投入30台专用接驳大巴,全程专线往返游客中心至索道下站。10元收费标准为单程客运成本价(含车辆燃油、驾驶员、道路养护、安全巡检等成本),该标准经宜章县发改局备案公示,票据齐全,可开具正规发票。
(二)票价可拆分,游客可自主选择。 280元游览套票为组合优惠套餐,游客可根据自身需求单独购买门票、索道票、观光车票,景区不强制一并消费;同时,景区为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在接驳车票价上实施享有对应减免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以此次投诉为契机,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景区经营行为监督管理:
一是督促景区进一步优化卡口查验流程,文明规范执勤,杜绝粗暴拦车行为,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督促景区加强对收费项目的公示方法、显著提示,以便充分保障游客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强制消费;
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权属流程办理,卡口处设置永久性公示牌,载明X153线道路管护移交文件依据、管控路段范围、车辆放行规则、停车收费标准、免费停车场位置等内容。主动接受游客与社会监督,消除群众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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