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美的仁大铂悦府有一间商铺,合同上约定2023年11月20日收铺,但是到期后不具备收铺条件,当时没有通水和通电。后期商铺漏水一直在维修,修好后也没有告知我消息,但是物业那边现在就催收物业费,请问这种情况物业费是否由开发商承担?而且在此期间,门面门口总是停满车子,影响门面出租。请问这种情况下,即便开发商不全额承担物业费,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可以减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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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开发商已修建了一个排水渠道,墙面渗水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车辆乱停放问题,物业公司已向交通和城管部门申请介入处理。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社区电话0735-2257912反映。
苏仙区观山洞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