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东方红广场业主购房七八年了,开发商至今未开正式购房发票,严重影响购房者正当权益,是否涉嫌偷税漏税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核实,给群众一个答复。
亲爱的“方先生”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后,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立即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对涉及的企业进行了调查询问,通过电话询问企业财务人员李女士了解到,其反映涉及的方姓业主共有17人,均于2018年以前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东方红广场住房一套,企业已开具发票。因该项目于2018年以后才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在此之前无法确定准确面积,致使企业一直只有预缴税款,未确认收入。入住之后业主要求企业开具后续款项发票,企业认为房屋竣工验收后确定的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存在差异,建议业主等竣工验收完成补款之后再开具全款发票。因企业于业主沟通存在问题,导致企业以为业主同意验收完毕后再统一开具发票,业主则误认为企业拒开发票。经与企业沟通之后,企业允诺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已通知涉及业主缴纳后续款项统一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桂东县税务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