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学校每年都组织去四清湖研学,价格动辄好几百,经济条件好的家长自然趋之若鹜,不少家境一般的家长,为了孩子融入集体,咬着牙勉为其难。有些经济困难的家庭可能这好几百元钱就是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不去小孩子会有攀比心理,去了家长又受苦受害,者客观上加剧了贫富家庭间的教育不公平问题。而且每年的研学价格不菲,收费项目明细和多少事前从未征求过家长意见!每年学校就安排家委会收钱,老板说多少就多少,从来没有讨价的余地,按理说这种团体活动享受的优惠是相当大的!
恳请相关监管部门予以彻查,还研学旅行一片净土,为研学旅行正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1月22日至24日期间,市教育局对市直中小学校逐一核实,各市直学校自秋季开学以来均暂未开展研学实践。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市区学校开展研学实践需提前向当地教育局报备审批。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研学实践管理,营造研学良好氛围,11月26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研学实践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等内容。
省、市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研学实践原则上安排在义务教育四至八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进行。安排低年级开展研学实践,一是要家长参与制定方案,二是要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标准,各年级均有综合实践活动的必修课程。学校在校外开展的各类亲子类、实践类活动,均应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关于反映的研学实践收费问题,教育部门无定价权限。由于不同地域开展研学实践的成本不一样,不同路线不同课程的成本也不一样,根据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郴教联通〔2021〕1号)内容,目前只明确了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规定费用全免,其它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须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具体收费额度应由学校商家长拟定。
根据郴教联通〔2021〕1号文件要求,学校要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研学实践方案制定、承办机构选择和成本核算,学校在此基础上科学制订研学实践实施方案(含安全方案),提前按管理权限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还应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明细、注意事项等信息。家委会不得以自愿为名收取学生或学生家长费用,学校和老师不得以家委会名义组织收费。
对于没有按照规范开展研学实践的学校,欢迎家长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教育局倡议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市研学实践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