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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郴教联通〔2021〕1号)中明确规定“研学实践应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做到全程公开、透明、可监督,不得发生任何损害学生利益和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根据郴教联通〔2021〕1号文件精神,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遴选、命名市级研学实践基(营)地和承办机构,县级的基(营)地则由当地教育部门牵头遴选。学校可自行开展研学实践,也可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承办机构开展,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全程参与方案制定、承办机构选择和成本核算。市教育局严禁各地指定学生到某基(营)地开展研学实践。 目前市级基(营)地和承办机构的遴选工作正在开展中,已遴选认定的县级基(营)地可承接当地学校的研学实践活动。
关于您反映的收费问题,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规定应全免费用,其它场馆(区、点)门票价格须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价格。欢迎家长提供具体线索,市教育局对调查核实的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