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7月26日,金紫仙镇人民政府已经联系县农业农村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安仁分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
心、豪山村委会、罗洲村委会、罗洲村街上组及老湾组、豪山村廖湾组及罗洲村部分村民代表到湖南金
豪生态农业公司拟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实地查看,后在罗洲村委会召开座谈会,座谈会后同湖南金豪生态
农业公司进行电话沟通。
2.湖南金豪生态农业公司拟建生猪规模养殖场位于金紫仙镇豪山村廖湾组、厅上组,已签订租地协议。
此前已经环保、国土、林业、畜牧、镇村确认,该选址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不属基本农田,不属生态公
益林区,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目前,该养殖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未开工兴建。
3.拟建生猪规模养殖场所处位置为豪山村、罗洲村交界处,且田土、山地互为交叉。旁边有罗洲村部分
村民自发修建的简易饮用水井。
二、处理情况
1.督促湖南金豪生态农业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环评公司对该选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因该猪场目前仅为申报阶段,并未动工建设。镇村干部积极调解,督促湖南金豪生态农业公司主动与
罗洲村村民平等协商、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解除群众饮水后顾之忧,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
3.镇分管环保的领导带队到村调查处理,等待进一步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