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桂东县东方红广场物业违规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接到舆情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桂东县东方红广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东方红广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现为桂东县好百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且目前东方红广场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按照《湖南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文件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目前桂东县好百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向我局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续,同时通过调查我局暂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对小区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行为。
如您可以提供关于桂东县好百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相关凭证资料,请联系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县政务中心633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626716,邮箱:gdxfzhggj@163.com),如情况属实,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