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白石渡镇政府违规收取居民垃圾费”的问题后,白石渡镇政府高度重视,派出了人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白石渡镇政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为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广大村(居)民的卫生保洁意识,为广大村(居)民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良好生活居住环境。2018年,2019年由各村(社区)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方式,征得广大村(居)民的同意,收取保洁费用,弥补各村(居)保洁经费的不足。据了解,各村(居)大多是按照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在收费的过程中,同时宣传卫生保洁的重要意义。各村(居)仅在2018年、2019年收取了村(居)保洁费,且都是通过宣传后,村(居)民按村规民约缴纳的,没有强制收取的情况。2020年后,因上级对此项工作不再作为考核指标,便没有再收取。
依据一、2018年4月8日,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宜章县2018年洁净乡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宜办字〔2018〕25号)中 “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内容的第五页第三行通过县政府投入、乡镇配套、社会捐助、群众自筹的办法落实保洁经费。
依据二、2018年4月9日,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宜章县2018年乡镇洁净乡村行动考核评比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宜办字〔2018〕26号)附件4:
《宜章县乡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考核评分细则》第11页的第五行“通过村(居)民代表大会形式议定保洁经费筹集办法,由村(居)民适当交纳保洁经费(15分)。”
依据三、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自觉缴纳保洁费的的村规民约。附:大塘下社区的居民公约,详见第五条。
可能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在上门收费的过程中,对上级政策和收取保洁费的意义没有宣传到位,造成了这位居民的误解,今后我们会更加认真细致地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也请广大群众多多支持和理解,文明洁净美丽和谐的白石渡的建设,离不开大家的添砖加瓦。
白石渡镇人民政府
20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