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而且还将因违法而被处罚。2018年1月20日起,郴州市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郴政通〔2017〕6号),郴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简称禁燃区)范围为:滨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郴州大道-增湖路-兴城路-郴州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闭合区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