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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反映的“渡口乡石脚村老屋组村民违规占用农田建房”一事已收悉。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刘湘平、刘湘华的宅基地位于石脚村老屋组,于2002年在渡口乡国土所办理了部分手续,缴纳了耕地占用税和开垦费,并在当年下好基脚,根据当时的规划,该宅基地属于可建设用地,下好基脚后,刘湘平和刘湘华未再继续动工建房。直到2020年3月,刘湘平、刘湘华再次向乡村两级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村里提出因其原基脚离村主干道太近,现随着社会发展,原村主干道太窄,为群众出行带来不便,也存在安全隐患,村里计划将村道扩宽,建议刘湘平建房靠村道留出三米并要求其不准占用基本农田。2020年5月刘湘平、刘湘华在未还未取得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动工建房,他们挖掉原有基脚向东平移,其中刘湘华建房占用了一部分基本农田。5月11日,渡口乡规划所、永乐江自然资源中心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刘湘平、刘湘华这一违法行为,当场予以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渡口乡城乡规划所停工通知书》,后多次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渡口乡城乡规划所停工通知书》。7月24日渡口乡规划所、永乐江自然资源中心所工作人员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渡口乡城乡规划所停工通知书》。7月24日下午联点县领导周昊艳、乡党委书记袁美蓉、乡长颜桑、驻村领导、村干部、和违章建房的当事人刘湘平到石脚村委会召开停工整改会,并要求当事人刘湘平、刘湘华立即停工,立即整改。7月27日驻村领导、分管领导、规划所和自然资源所到刘湘华家中,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再次告知农村建房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7月23日至今,该违章建筑处于停工状态。
二、处理意见
1、鉴于刘湘平系本村本组村民,在本组没有房屋,属无房户,符合村民建房条件。所建房屋经自然资源局测绘队现场测绘套图该地符合渡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渡口乡规划所已按照相关程序给刘湘平办理了规划证,同时督促其按程序完善建房手续。
2、刘湘华所建房屋部分占用基本农田,鉴于刘湘华家庭实际情况,属于无房户符合村民建房条件,建议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股对该地块基本农田调规补划。
3、要求村干部每天做好巡查,并如有动工情况,要及时上报乡政府、永乐江自然资源所。同时也要求驻村干部、规划所和自然资源所定期巡查,坚决管控整改到位。
4、近期,渡口乡政府以此为例,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查,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形。要求渡口乡规划所、永乐江自然资源所加强巡查,如有违章建筑,坚决查处,在全乡范围内做到有效管控。
渡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