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于8月11日通过“民情直通车”发贴平台,发表题为“安仁教育局对安仁一中收取补课费查处不力”的诉求,县教育局收到县相关部门的交办意见后,高度重视,由局维稳办、纪监室牵头,安仁一中办公室、督导室、年级组参加,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电话了解、实地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现就调查情况及结果回复如下:
关于调查的基本情况
联合调查组通过个别谈话方式,分别与原高一年级组1907班学生曹某某、1902班学生王某某、1901班学生卢某某、1908班学生豆某某、1904班学生唐某某等不同班级学生5人,与1918班学生家长侯某某、1903班学生家长欧某某、1917班学生家长蔡某某等不同班级学生家长3人:与以上8名学生及家长个别谈话交流,8人均表示其个人并未向学校高一年级交纳2019年下半年的800元补课费及2020年上半年的930元补课费及周考资料费。与原高一年级组1911班教师段某某、1904班教师曹某某、1902班教师李某某等3位年级教师个别谈话,通过调查了解以上3位高一年级教师,3人均表示自己没有听到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的反映,个人也没有向学生收取过以上费用。
综上所述,通过联合调查组电话了解、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未发现发贴人所举事实。
鉴于以上情况,特作如下处理意见:
1.责成安仁一中每个学期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大会,每个学期及时向学生家长汇报学校各年级教育教学基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消除家校隔阂,构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2.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学校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安仁一中办公室电话:0735—5223094,或拨打手机18711565627(吕老师);安仁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35—5222791,热忱欢迎市民拨打上面电话,对教育建言献策,进行监督。
再次感谢广大市民对安仁教育、对安仁一中教育教学的关心和厚爱,学校将一如既往,为学生发展而教,为学子一生奠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安仁县教育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