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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瑞城小区里有人占道摆摊?
业主委员会:已征得业委会同意;业主如有意见,欢迎沟通

华宁瑞城小区环境
郴州日报6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许成君) “华宁瑞城小区有人占了很大的地方摆摊,干扰居民活动……请问非开放式小区是否可以摆摊?物业同意并收费就可以吗?”6月14日,市民王先生在今日郴州“问政”栏目发贴称。
6月16日15点,午后的阳光依然炙热,记者在华宁瑞城小区内并未看到占道经营现象。王先生表示,自从发贴投诉后,便再没有看到摆摊的情况,“可能已经取缔了。”
王先生入住该小区已有3年,对小区的环境和物业的服务都比较满意。对于为何投诉,王先生回忆道,上周小区内有人搭帐篷卖衣服,还有人卖水果,小区活动场地并不大,帐篷搭建后,直接影响了居民的出行。

王先生介绍划圈部分为之前搭帐篷的经营点
随后,记者联系了华宁瑞城的物业公司经理曹务春。曹务春表示,小区的摆摊经营活动并没有经过物业公司,具体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但公司也提前进行过沟通,经营行为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小区内的摆摊经营是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但需要交纳200元一天的场地租用费,而这个费用全都归小区业主所有。”华宁瑞城业主委员会主任段红波表示,这些经营者并不是长期摆摊,只是临时摊位,比如售卖水果的农户,水果全是他们自家种植,这也是支持农产品销售的一项工作。
对于业主提出的占道经营影响居民出行的行为,段红波表示在入场前均有提前告知,所有经营行为不得影响业主的生活和出行,不能产生噪音,否则将会进行清退;同时,业主如果对此有意见或建议,也欢迎广大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积极沟通。
针对小区内摆摊是否需要报备,是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同意,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曹毅。曹毅表示,小区内的经营行为不需要到相关部门报备,但需要征得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根据精准扶贫的相关政策,可以支持农产品销售,但如果业主有意见,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应主动协调解决,维护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对于有干扰的经营行为应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