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湘疫防秘发[2020]7号文件对赴外省人员如何开具身体健康证明作出如下要求:
1.对赴外省人员,由所在村(社区)核查其近14天有无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无相关症状的,可出具14天内无感染症状的证明。
2.对湖北省已在湘接受隔离观察人员,在解除隔离后,要回湖北或到其他省的,可由隔离管理部门开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