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根据湘疫防[2020]16号文件精神, 对湖北来湘或有湖北暴露史的务工人员,按要求隔离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可解除隔离;对其他来湘务工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企业、社区负责。
您从常德回郴复工,如果无发烧和感染症状,抵郴后不需要隔离,需遵循所在单位、社区的日常防控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