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已收悉,苏仙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月14日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当前跨省人员流动相关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湘疫防秘发〔2020〕7号)第三条规定,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湘人员,到湘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企业说明相关情况,并一律按要求实行隔离观察14天。村(社区)和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摸排和掌握相关情况,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隔离期满且无感染症状的人员,可解除隔离,但所在村(社区)和企业需继续保持密切观察,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该网民反映已在湘潭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为此,按照文件要求,来我区后只需向当地村组报备,提供隔离期满并无症状的证明,由村组对其落实防控措施,无需再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援建火神山医院的有功人士,我们热烈欢迎回郴,我区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将与该网民所在的村组做好对接,督促其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适当时间,对抗疫有功人士予以慰问、表彰或奖励。
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