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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冷漠、推卸责任

谭宏波 问政单位:郴州同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07-06 11:49:33

昨晚下班回家,将电动车停在楼梯单元一楼里面,今天7月6日早上6时许,我下楼发现电动车被撬、电池被盗。虽然电池是去年换的,价值460元,钱不多,但也感觉恼火。于是立即跟小区门卫反映,要求登记并向物业公司报告。门卫是位60多岁的老大爷,正在门卫室里听收音机,他很傲地说:我不知道,我没看见,不关我的事。我尊敬老人家一把年纪了还在打工,也不想多说。因为时间还早,怕吵到对方睡觉,于是找到公开栏物业工作人员的电话,找到小区物业经理(电话尾数1867)收费员(电话尾数0830)号码,把上述情况发短信给他们。

之后我去单位上班,迟迟没有物业公司人员回复。我11时许于是打了电话给收费员,向她反映,建议加强小区管理,防止小偷在小区盗窃财物;同时,因为我住那栋楼有人装修,每天很多外来人员进进出出,运输装修垃圾,我也把自己的怀疑告诉她,希望她去调取监控,加强管理。

奇葩的事情发生了,该收费员说,为什么电动车不停到车库去?你自己丢了东西为什么要我们去看监控?你丢了东西关我们什么事?

我愤怒了,这就是一个物业公司对待业主投诉建议的态度吗?我电池被小偷偷了,肯定也找不回了,我自认倒霉,也没有说要物业公司赔偿,只是要求他们调取监控,加强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这个要求你们都生硬拒绝,口口声声不关他的事,这样合适吗?对得起收的物业服务费吗?

上述短信、通话都有录音,本人不屑于说谎。只是说说上面的事情,让大家认清某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到底是个什么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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