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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璇无法就读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

陈怡璇 问政单位:桂阳 2016-03-02 13:16:45
  

关于切实维护陈怡璇就读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合法权利的报告

陈怡璇,女,1999年3月23日出生、汉族、现与其父母居住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办事处八字塘社区凤凰路翠微家园2栋3单元左边206房,距离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500米,属于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辖区。

2015年下学期七年级招生时,陈怡璇父母携带购房合同(因小区尚未办理房产证)、购房、水、电、煤气开户缴费发票单据、户籍证、残疾人证等资料到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报到,但学校以预报名时间已过、学生年龄偏大、学习成绩差为由拒绝其入学。其父母老实巴交的只好托人将陈怡璇安排到离家5公里远的桂阳县东风学校就读。本学期开学时,其父母又去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报名,结果又被拒绝,还说什么要参加考试,成绩合格才可以报名。试问,一名智力残疾二级的学生怎么能顺利通过考试?这不是故意挖苦、不作为乱作为吗?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陈怡璇依法享有在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读书的权利,特请县人民政府派员核实情况,依法维护陈怡璇在桂阳县蒙泉学校(北校)读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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