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是湖南省资兴市兴宁镇枫枧村邝家冲组村民陈毛改,由于家境贫寒,继承父母亲留下来的100多平方米祖屋,4O多岁了至今未娶亲,又是残疾人,家里没什么收入,只能靠长年在外打工媒生。去年八月份,村里和镇里搞新农村建设,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他们将我的祖屋推平,现在我祖屋的地基上砌上了别人的房子,搞得我无家可归,每天晚上,我只能流浪街头或者寄宿在别人家里度过心酸又痛苦的夜晚。
陈毛改同志:
你向上级反映的“兴宁镇人民政府未经陈毛改同意强行将我家祖房拆除”的信访件已转至我镇,经调查处理,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2014年,枫枧村属市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应村委会及邝家冲组村民强烈要求,8月中旬启动了邝家冲组新农村集中整拆整建建房点,镇驻村干部、市委工作队、村支两委支持配合组委会建房理事会工作。
二、在拆危拆旧过程中,你的一间砖木结构危房处集中建房点中间,你左邻右舍房屋拆除后,你的住房属于一级危房,如不采取拯救措施拆除也会自然坍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邝家冲组建房理事会商议并形成决议,采取拯救性拆除,并报请了驻村工作队及镇村干部。房内物品请人搬移并妥善保管,且当场做好了实物清单登记、危房拍照、住房安置(原水泥厂砖混结构的房子)等具体工作。
三、关于你的住房问题,镇政府、村支两委及组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你的建房安置问题,邝家冲组委会安排组上资产原水泥厂老宿舍给你暂住,后又安排村部一间住房给你入住。关于你的建房,建房理事会专门物色建房地,镇村工作人员积极为你建房办理相关手续,并为你争取残疾人建房及危房改造相关补助政策,希望你协助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争取早日将房屋建好。
特此回复。
兴宁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