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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桂阳莲塘派出所。怎样才能使去世多年老人活过来?

刘伟 问政单位:桂阳 2015-01-05 19:17:47

 

本人在外务工近二十年,近日回乡办事,被基层派出所搞得哭笑不得。事情是这样的。本人父亲在地质队工作,父亲因工作环境原因身体不适。五年前去世。母亲作为遗属,父亲的单位会发一点遗属补助,但单位每,年会发函调查,证明母亲健在。需村.镇.派出所三方证明,本人长期在沿海工作。母亲也跟随一起。前几年都是拜托乡亲处理。事情处理顺利,这次因乡亲外出务工。本人回乡处理,村委.镇政府盖章顺利。本人来到莲塘派出所。当天因工作原因。掌握印章办事员不在。在元旦假期后第一天(2015.1.4)再次赶到派出所,经过一番询问,本以为一切可以办妥,最后时刻,办事员来了一句。“有没有你父母结婚证”?我说我母亲已63岁,当时结婚证找不到。父亲去世多年,也没有办法补办,况且父亲的单位发函可以证明他们夫妻关系。现在只是证明母亲健在。办事员不听我说明。把材料递给我,并说,没有结婚证无法盖章,当时我哭笑不得,我又说,有没有别办法,(如村镇委证明什么的)。他说没有其它办法,只有结婚证才能盖章。离开派出所后再次返回,我问办事员你叫什么名字和警号是多少,他当时穿便装。他不肯说,只说姓刘,我到派出所几个楼层,也没有看到人事公告栏。事后询问很多办事的老百姓,他们都说我不懂派出所办事潜规则所以办不成事。我也不想被潜规则,只想问一下派出所:政府三令五申改作风,强调把民众事情真正放在第—,为什么实际却那么难?????难道你们有什么办法能使我父亲复活吗????我们大家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回广东后联系父亲单位事情虽办妥,但还是每晚很难入睡,普通百姓办事为什么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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