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我市其它县都按这个标准发放了,只有汝城县不按这个标准发放,我想请问县长为什么还要扣死人的钱,在汝城工作的老同志同样是为共产党做事,为什么就得不到同样的待遇。人人都会老都会死,请领导人性化点,为老百姓做点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