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办:郴州日报社

柿竹园的房子怎么哪?

曾智华 问政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4-07-26 10:40:11

    

湖南郴州柿竹园公司为了给职工谋福利,经矿党组研究决定,职代会通过,於2006年面向广大职工进行团购意向登记,预交购房意向金一万元。2009年,《竹园新城》购房户均已交付所购意向房屋总房款(按协议中约定均价)的40%予开发方,用于前期集资兴建。职工们满心欢喜,本以为可以住上舒心满意的住房了,殊不知,这一等就让广大购房职工苦等了好些年。期间,因房价上涨等诸多原因,工程一拖再拖,开发方2011年又转承给郴州市福翔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这些都让职工们好不担忧,并找矿领导进行多次交涉。开发商不给我们网签合同,银行无法作按揭贷款,我们平民百姓又如何敢再交这么大风险的房款?(目前我们有权可以不交房款给开发商。除非有预售许可证)。职工们收入不高,想做按揭贷款(当初开发方承诺可以做按揭),因开发方不与团购房购房户签订网签合同而无法实现按揭手续的办理,而开发方对交款至95%的购房户也“一视同仁”,均不办理网签合同,开发方是否有权不办理网签?谁来保障我们团购房客户的利益不受损,我们又如何能知晓自己的购房合法有效?要知道,这可是人们一辈子的心血呀!!!家无宁,寝难安;都说安居才能乐业。开发商2014年7月6日发函说我们购房户违约,跟我们解除购房合同, 我们苦等8年的房子,就这样什么都没有??   

 

我要评论
点击查看大图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