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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投诉龙潭镇双莲村党支部书记王珠秀的违法乱纪行为

胡平姣 问政单位:嘉禾 2014-07-16 15:09:55
  

这样的人不能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

 

嘉禾县龙潭镇双莲塘村王珠秀,2006年上半年未通过村民选举由镇任命村支部书记,上任三年来,她不为民作主,不为民办实事,解难题,而是唯利是图,排除异己,欲所欲为,现将有关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如下:

一、唯利是图,处处为自己着想

    1、侵占后龙山土地3000多平方地。2008年不经村委会研究私自请推土机推地块约3000平方米占为已有(借口李太清用地)。吊角冲大概有20多亩山不经村委和村民同意不签订合同,私自给妹郎张红斌承包,多年来才交集体200元。

2、2005年村集体100余地山地与     老板签合同种桉树,每年承包费600元,四年来承包费交到她手中,但村民未得一分一厘。

3、办事不公,不讲原则。王珠秀身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心,当成个人的施舍,对她有好处或者亲属,不符条件的可以办低保、领救济;对他有意见的人,符合条件的也不给办,她在群众中就公开说:“现在不要什么政策,就要靠关系和面子”。

4、村修公路批来的炸药,剩余的高价卖给杉山岭王某某,钱占为已有。

5、村镇在路面的碎石王珠秀的父亲挑回家填房屋,当时李德隆说了他现在要报复。

6、见钱占一份。2006年,镇下拔550元用于困难户发展生产。王支书不把这项款发给困难户,却拿去用于含田扫墓500元,自己也占50元。2008年元月下大雪,王支书谎报其哥哥李柏金房屋倒了,上报县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下拔2万元,她哥哥分一万元,她自己也要一万元。

7、侵占集体山林、茶山二亩。

8、2008年金山水库整修,车辆拉货从莲塘公路经过,王收补助费6000元占为已有。

9、破坏森林,本村后龙山林木茂盛,王支书未经过林业部门批准和群众讨论,王私自允许李太清全部砍光。

10、村村通水泥路帐目不清,2008年龙潭至莲塘村水泥路立项整修,村民捐款一部份,县交通局拔款6万元,帐目、现金一手抓,据群众反映余2万元不知去向。

二、乱作为不关心贫困家庭

1、该上报解决低保的不给上报压制,如李加生(已逝世)80多岁,生活困难;李石山56岁,残疾人,房屋倒塌;曹灶花77岁等有困难都不给上报。而年富力强的四户却给予上报和王支书关系不太好的,原系低保户而给予取消。如胡春花96岁(已逝世);三组孤儿李艳华之父亡,母嫁,2004年就已解决低保户,2008年她给予取消,后到民政局报告才给予恢复;原老支书李灶生、村民李石山、李加生也都被她取消。

2、克扣五保户人救济费:李德隆系五保老人,每年由民政部门下拔900元,交500元,2007年村里修公路要派其捐款400元,在救济费又扣500元,一共900元。

胡总书记教导我们:党的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密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

综上所述,王珠秀根本不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资格,是一个不称职的支部书记,敬请县人大深入查处。

此致

 

 

嘉禾县人大常委会

 

 

嘉禾县龙潭镇莲塘村全体村民

2010年7月9日

 

抄送郴州市人大

 

 

 

 

关于检举村党支部书记王珠秀违法乱纪的

报    告

 

尊敬的上级党委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村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揭露村党支书记王珠秀违法乱纪的不少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网络来信,排除异已,组建以“我”为核心的霸权集团。

1、利用权利办低保,批建房和计划生育等群众最敏感、最关切的问题,甚至不惜用自己的肉体,施舍给部分村民,以此笼络人心,组帮结派,自成霸权,正如她自己所说:“这个支部书记我要当到死”。

2、为稳固其霸权统治。只发展本自然村党员,不准别自然村优秀村民入党,并要将别自然村的村委主任李社生,一不准入党,二不准当干部。

3、利用手中霸权违反选举法,破坏选举。

选举前夕,不分昼夜,走村串户到处宣扬“社生已被我开除党籍,你们还选他干什么?”在预备党员李春生家,威胁李春生爱人胡平姣“你的票要当着李满生(亲信)面才准填,如果你填了李社生的票,你春生就不准转正。”并威胁群众说:“谁投了李社生的票,吃低保的马上取消,没有吃的永远不给。并为增加选票,将六名未成年列入选民名单,弄虚作假。

选举过程中,新莲塘村共有160多位选民,选举时,只发出了43张选票,其余选票洽由王珠秀一人包办填写,事先放入票箱。

以上作为完全可以断言,双莲村的这场选举是场由人操纵、捆绑、弄虚作假、违法犯规的选举,完全失去了选举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严重贪腐。

村组的财务帐目,自她上任以来,从未告知清理,公示过,无论是上面的大笔拔款,还是村民集资,统统流入了由其摆布的以李华进(丈夫名)为名的私人帐户中。

1、村公路的第一阶段修建时村民人摊1000余元,加上上级下拔合约20多万元,在实施中王珠秀自行发包,自行承包,想多少,要多少。因全工程还剩300米未完成。2013年,她自邀李满生等四人施工,将几十万元瓜分干净。

2、2013年市发改局下拔5万元用作建球场,实际上未建,而钱已入私人腰包。

3、村办公楼在老莲塘村,下拔款一到,她便从中强要一万元,据为已有。

4、私卖村电网改造时拆下来的全部线村。

5、2008年雪定时,为套取国家救灾款,指使其丈夫李华静上房将完好的房屋踩瓦砸梁,伪造假现场,套现一万元,同时又虚报胞兄李柏金灾情,亦套现一万元,据为已有。

三、霸占集体资产

1、在金山水库溢洪道上,开荒种地,破坏国家水利资源。

2、霸占村组零星剩余耕地及吊脚冲、后龙山等集体岭约三百余亩,据为已有。

3、侵占村民公共设施,2013年在村转车坪建房一栋。

四、破坏计划生育

王珠秀计生专干,包庇本村李满生大哥李运仔之子李文平,原已生三孩,却为其办理四个名额的户口,也就是利用手中权力和金钱为未出生婴儿先上户口。

以上事实据在,诚请上级彻查严处。

 

龙潭镇双莲村三组全体村民

年  月  日

送:县委组织部

县委纪委、检委

 

联名上告人:李玉光 13412880419   李启文 13794925545

            李志军 15019027853   李德龙

            李华军 15343050668   李牛生 15218760809

            李石祥 13431399335   胡六英

            李爱生 13556687243   李井石 13711873196

            李桃日 13538623978   李水平 13546923705

            李桂女 15362002379   李灶生

            李桐良 13762531399   李路保 6858698

            李文生 13622682115   胡六英

李建国 18397275188

关于请求彻底整顿村党支部完全实行村政务、财务两公开,改善和强化民生的报告

 

龙潭镇党委并县委组织部县人大:

     我们龙潭镇莲塘村党支部自1906年王珠秀党支部书记以来,由于王思想作风恶劣霸气十足,在党内不讲民主、不讲政策,在村里不讲民生,不晓民意,工作上为所欲为,思想上私字严重,不讲政策,法律意识淡薄,因而造成整个村的工作被动,党的政策得不到完全贯彻,村民的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村民怨声载道,强烈要求上级党委立即派人下来整顿我村的党支部彻底清理村务和财务,如实了解我村的实情,使我村的工作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早日实现小康村的愿望,为了使上级领导能全面了解我村全部实情,我们现将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汇报我村支部书记的情况如下:

    一、政策观念淡薄,以情行政,我行我素

我村的村民享受低保的对象完全不是按照党的政策所规定的界限确定,而是按照他的私情来确定,他一手遮天,他愿意给谁就给谁,该享受低保的对象被排在外,而有生活来源的有人负担的则享受了低保待遇。据统计我行政村享受民政部门照顾的有15户,其中五保户1户,孤儿3户,低保11户。除五保户和孤儿户享受对象符合条件外,低保享受对象11户全部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条件和政策。据我们了解,本村的李光生今年74岁高龄(男)已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老伴李陆英62岁,患高血压、中风生活无法自理。完全未有生活来源;曹灶花76岁寡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着落;胡土良,寡妇74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等。急需解决低保待遇而未解决,现在贫困线上挣扎,而象李柏金61岁,其子女都在工作岗位而且工资收入都在3000元以上,出门开小轿车,进屋高档房,王金良寡妇57岁,身强力壮,长期在外帮人种烤烟,月工资收入在1000元以上,等等,这样的村户不应享受低保的而享受了,对于这种极其不公平不合理,民生不容,民意不符合的问题,群众敢怒不敢言,群众称我村的低保是人情低保,亲属低保。

二、贪脏枉法,中饱私囊

1、2008年期间,未经国土局审批,而利用手中的权利私自占用村里的公山(后背山)5亩多地皮,推平后以宅基地的价格转让给需求村民,从中获利。

2、2008年我村修公路,村民捐款17万元交通局下拔款6万元共23万元,修路长1.8公里,王实行账钱1人管,支付情况一个人管,至今账目未公开(据说还剩2万元),而王珠秀至今未向群众作任何交待,而装入私人腰包。

3、我村的后龙山已成林30多年的杉树林,价值近万元的杉树,未经林业局审批,而擅自砍伐低价1000元卖给他的朋友李太清,她的权力越过了执法部门。

三、纠集帮派势力,欺压弱小群众

1、2009年元月14日李六保(一般群众)和李三苟(在场人李桐生)为地皮之事发生争执,王闻讯赶到现场,不分青红皂白,就大喊大叫:“打,给我,再叫几个人来打,还可以要根枪来”。可胃是战火浓浓。因为现场有劝阻而打成,气焰十分嚣张,不可一世。

2、2009年12月5日,五保户李德龙龙现年74岁高龄,身患高血压、心脏病、脑中风、半身不遂,因为亲戚的计划生育问题向其丈夫李华静知道否?李说不知道,因为发生争执,李华静则大发雷庭向李德龙大打出手,并接来路过路人的镰刀砍来。扬言“打死你,打死你为打死一条狗”,后经路过人阻拦才停止。当时李的左脚受伤,晚上王珠秀来我家问情况,王不但不安慰李德龙,不讲赔偿医疗费的问题,还为其丈夫的打人行凶的违法行辩护,说其是做样子的,后是拿了2个田七给我治伤了事。

以上所列举的王珠秀的错误行为给我村的经济建设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给广大村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为了我村的共同利益,我们虽向上镇县里汇报多次,上面也派人下来了了解情况,问题不仅未解决,王珠秀更加变本加厉,打击报复,致使向上面反映情况的人更加抬不起头来……,因此,我们强烈请求上级党引起高度重视,速派人员下来调查了解,彻底整顿我村的党支部,彻底纠正现党支部书记王珠秀的错误,纠正党风、民风,重视民生,解决民生急需解决的问题,使我村的全体村民能共同享受现代社会的快乐人生。

 

 

报告人:龙潭镇莲塘村原老支书李灶生

原老文书李德隆

2010年10月

 

 

 

 

 

 

 

 

 

 

 

县人大、县委纪检委、县委组织部:

我组全体村民于2010年7月19日向你们报告这样的人不能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反映我龙潭镇莲塘村支部书记王珠秀不为民作主,不为民办事,唯利是图,排除异已,为所欲为。你委收到后很重视8月20日特派龙潭镇人大刘主任、何金明来我组调查,而刘主任只对李德隆一个人调查,他对李德隆说:“你们一个人讲话不算数”。另外李德隆说:“带他去看看现场,并要求与王珠秀对面那条有假,他也不同意。因此查处到目前没有一点音信,也没有给群众一个交待,特此再次上告,请领导查处。

此致

 

 

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嘉禾县组织部

嘉禾县监察局

 

 

龙潭镇莲塘村李德隆  李灶生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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