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老张”:
您好!关于您反映“桂东县沤江镇东城区安置区的智能电表什么时候能装上”的网贴,已获悉。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首先感谢您对供电企业的关心,深表谢意。
2、您提到“居民都入住一两年了到现在用得还是一块多一度的工程用电”的情况,经调查,沤江镇东城安置区的施工用电是临时搭接在沤江镇镇政府专用变压器完成建设的,建设完成后绝大部分房屋产权业主利用原临时施工线路及表计对其整栋楼房供电,由于房屋业主没有进行长期性用电建设及办理用电改类手续,致使一直执行湘价电〔2011〕187号文件目录规定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沤江镇政府和供电公司曾多次与业主沟通,但由于涉及业主较多,意见难以统一,导致长期性用电建设一直未果。3月9日沤江镇镇政府专用变压器由于临时低压线路故障加上超负荷运行导致变压器烧毁,供电公司第一时间向沤江镇政府汇报并制定了临时过渡方案,调整其余公变负荷暂时将沤江镇东城安置区负荷接入草堂路Ⅱ号公变,保证了安置区用电;随后沤江镇政府、供电公司及房产业主协商一致,由房产业主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按照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方案进行长期性用电建设。
3、您提到“今年4月份线路拉过来了,可到现在一个月过去了,智能电表还是没能来装上”的情况,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用户受电工程施工、试验完工后,应向供电企业提出工程竣工报告,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竣工报告及检验申请后,应及时组织检验,检验合格后的10天内,供电企业应派员装表接电”。由于安置区涉及两百余户长期性用电的建设,请完成施工的业主尽快提供工程竣工报告,检验合格后,我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装表接电。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真诚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热切期盼您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国网湖南桂东县供电公司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