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由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的电子政务工作职责。
(二)加强应急管理、政务督查、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强化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编辑市政府公报;做好市政府宣传报道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新闻发言工作,规范和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机关内部刊物的印发。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郴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离退休老干部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三)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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