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负责贯彻执行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 负责指导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其他服务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三) 负责指导全市出租车客运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及诚信考核工作;
(五) 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六) 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七) 负责组织客货运输经营者依法承担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
(八)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和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十) 负责指导全市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物流发展工作;
(十一) 具体负责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以及道路运输其他服务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